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期宣布,在第十一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,对价差控制锚点的选择机制进行了重要优化。此次调整不再沿用过去简单以最低报价作为主要参考的方式,而是引入了更为科学、综合的评估体系,旨在进一步提升集采政策的公平性、合理性和可持续性。
过去几批集采工作中,最低报价常被作为价差控制的核心锚点,虽有效降低了药品价格,但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。例如,部分企业为中标过度压价,可能导致供应稳定性、药品质量或临床适用性受到影响。单纯以最低价为导向,也可能忽视药品实际价值、企业创新投入和长期市场健康发展。
本次优化后,集采定价将更多元化地考量多重因素。除企业报价外,还将综合评估药品质量层次、临床疗效、品牌信誉、产能供应能力、成本合理性等指标。通过设置更科学的价差计算基准,既保持竞争性,又避免恶性低价竞争,引导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价值竞争。
这一调整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,保障中选药品的长期稳定供应。同时,鼓励企业合理定价,既减轻患者负担,又为优质企业留出合理利润空间,支持行业研发创新和高质量发展。最终实现医保基金高效使用、患者用药安全可及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多赢局面。
国家医保局表示,今后将继续完善集采规则,动态优化采购机制,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更加精准、合理,更好地服务于公众健康和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。